联系我们/Contact us

  • 固原益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固原商标注册申请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固原商标注册申请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作者:固原益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28 09:01:33

商标注册申请书是指在我国境内从事商品生产或经营活动,并依法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单位依《商标法》规定办理的涉外企业,那么固原商标注册申请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1、商标注册委托书用于委托商标事务所代理商标注册业务,《商标注册委托书》可向在线客服索取或者到商标事务所索取。

2、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a.以公司名义申请,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b.以个体名义申请,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

3、商标图样:清晰商标图样(12份),图片长为5

——10厘米,宽为5——10厘米;最好是提供电子版图样。

4、优先权证明:如果根据巴黎公约您享有优先权,请详细列出该优先权涉及的商品或服务以及相关证明。优先权的获得期限是在第一次申请的六个月内。

5、指出商标类别:所有商品或者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商标分类表列举,商标分类请咨询在线客服或从本网站搜索栏中自助查询或者人工查询。

对于广大创业者来说,这件事情必须了解一下:在兰州新区,每成功注册一件商标都可获得补贴,最高可补100万元!为鼓励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和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品牌,兰州新区出台了商标品牌激励扶持政策。对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每成功注册一件商标,补助1000元;注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每件补助100万元;注册商标取得国际注册,每件补助1万元;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申报注册成功,每件补助1万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注册成功,每件补助50万元。

地理标志商标是什么?地理标志商标的模式通常是“地名 产品名”,比如“牙买加蓝山咖啡”,它明确的表明了来自特定地点的某种商品,也表明了该商品和该地点之间存在某种独有的特定关联。发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对地方优质农产品的肯定,会为当地特色农产品的附加值提升,注入巨大的推动力。

随着越来越重视商标的使用权,国内部分企业逐渐开始重视海外商标注册的注册及其相关内容,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讲有关“澳大利亚”商标问题,若申请人非澳大利亚居住的,既可委托本国专门的代理人办理,也可以直接向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但必须提供一个澳大利亚当地的地址。  

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申请人的英文名称及地址;

2、商标图样;3、具体类别及商品或服务项目;

4、对商标中包含的外文字进行音译或意译;

5、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的国家、申请号和申请日期。

澳大利亚目前有两种商标申请方式:  

1、TM Headstart,即在商标正式递交申请前请求官方商标申请进行一次评估。申请人若不确定商标是否可以通过审查,或者不清楚商标申请的流程,可以选择TM Headstart的申请方式。提交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的审查员会联系申请人,讨论商标注册的问题。申请人可以选择修改申请请求进行重新评估或直接将该申请转为标准申请。在没有正式转为标准申请前,该申请的所有信息都是保密的。  

2、标准申请,可以通过在线的申请服务直接递交申请,受理后进入正常的商标审查流程。所有申请信息都会公布在澳大利亚的官网上。 

海外商标注册的相关内容今天就先给大家讲述个澳大利亚的注册问题,如果有想要详细想要了解的可以在线咨询。  

商标法第八条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雷达标记。        

根据《商标法》,您可以选择任何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的组合,或上述元素的组合作为您自己的商标。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旗帜、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以及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或者近似的;        

(二)同外国的名称、旗帜、徽记、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难以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和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除地名有其他含义或者属于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组成部分外,使用地名的注册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因商品本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技术效果所需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予注册。        

第十三条驰名商标持有者认为其权利受到侵犯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造成混淆。不得登记使用。        

不同商品或者不同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复制、摹仿、翻译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可能损害该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不得使用。        

目前商标注册中使用的分类表类似于《尼斯分类法》(2018年文本)第12版中商品和服务的分类。  


 

版权所有:固原益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